规则目录
平台规则总则
商家管理规则
争议处理规则
代发管理规则
违规处理规范
用户管理规则
营销管理规范
违规处理一览表

平台规则总则

第一章  概述

【平台信息】爱搜鞋平台(sooxie.com)(以下简称“爱搜鞋”)系成都爱搜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旗下的鞋类产品综合服务、资讯及产品展示平台,实现鞋类供应链的信息化。

第一条【规则目的】为了让用户享受到更优质、安全、可信赖的商业环境和交易体验,推动线上线下一体化的协同治理,特制定本规则总则。

第二条【规则基础】
(一)【法律基础】用户应遵守以下法律及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计算机及互联网规的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规定”)规定了爱搜鞋平台的法定权利义务,是爱搜鞋平台规则制定、修订的法律基础。在任何情况下,爱搜鞋平台合理地认为用户行为可能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可以在任何时候,不经事先通知终止向该用户提供服务。
(二)【规范基础】爱搜鞋平台相关协议作为爱搜鞋与其用户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是爱搜鞋平台规则的规范基础。

第三条【规则原则】爱搜鞋平台尊重和信守以下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爱搜鞋平台用户在爱搜鞋平台上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条【签约主体】爱搜鞋平台用户包括:商家、消费者、平台游客以及其他登录平台的主体。本规则对全体使用爱搜鞋平台的用户都有约束力。

第五条【重要须知】爱搜鞋平台在此特别提醒您,在您使用爱搜鞋平台服务前请确认仔细阅读本规则(未成年人审阅时应得到法定监护人的陪同),如果您对本规则的任何条款及/或将来随时修改、补充的条款有异议,您应立即停止使用爱搜鞋平台提供的服务;当您点选同意键接受爱搜鞋平台服务时即视为您已仔细阅读本条款,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所有规范包括接受爱搜鞋平台对服务条款随时所做的任何修改,并愿受其约束。用户直接或间接通过各类方式使用爱搜鞋平台服务和数据的行为,都将被视作已无条件接受本声明所涉全部内容。 这些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更,爱搜鞋平台将在网页上公布修改内容。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旦在网页上公布即有效代替原来的服务条款,您可随时登录爱搜鞋平台查阅最新版服务条款。用户如果不同意本规则修改后的任何条款,可以主动取消已经获得各项服务,并立即停止访问及使用爱搜鞋平台。如果用户选择继续访问及使用爱搜鞋平台,则视为用户已经完全接受本服务条款及其修改。

第六条【签约动作】爱搜鞋平台运用自己的系统,通过互联网络等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用户通过完成注册程序并点击“阅读并同意”的按钮,即表示用户与爱搜鞋平台达成协议,接受本规则并愿意遵照执行。阅读本规则过程中,如用户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的约定,用户应立即停止注册或登录。

第七条【规则体系及效力】爱搜鞋平台规则体系及效力级别如下:
(一)【规则体系】爱搜鞋平台规则是以下规则的统称:
1.《爱搜鞋平台规则总则》(以下简称“《总则》”);
2.针对爱搜鞋平台会员的用户管理、商家管理、代发管理、违规处理、营销活动管理和其他必要事项,所制定的有关具体规则规范,包含对具体规则规范进一步细化制定的相应实施细则(以下简称“规则规范”);
3.根据爱搜鞋平台临时性管理需求所发布的临时公告。
(二)【效力级别】《总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规则规范或临时公告有特别规定的,从特别规定。爱搜鞋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爱搜鞋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八条【规则程序】爱搜鞋根据国家法律规定要求发展需要,对爱搜鞋平台规则适时审慎制定或修改,并在爱搜鞋平台规则页面进行公示,规则自公示期满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规则溯及力】发生在规则生效前和规则生效后的行为,都适用最新规则。

第二章  会员一般规定(用户管理)

第十条【通用原则】用户在爱搜鞋平台的所有行为都需要遵守国家法律规定、爱搜鞋平台规则要求,以及根据爱搜鞋平台相应页面指引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注册】用户应当根据爱搜鞋平台的流程和要求完成注册,会员名注册后无法自行修改。用户可将用户账户与其电话号码绑定,符合一定要求可更换绑定的电话号码。 用户账户如为不活跃账户等情形的,爱搜鞋可进行回收。

第十二条【商家认证】为了使用户更好地使用爱搜鞋平台提供的服务,保障用户的账户安全,爱搜鞋平台要求商家按要求及我国法律规定完成实名认证。商家应当根据爱搜鞋平台的认证要求,提供商家(含自然人、法人及其负责人、非法人组织及其负责人等,下同)真实有效的信息。
(一)商家应当提供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家手持身份证、营业执照、店铺照等证明身份真实性、有效性、一致性的信息。商家提供的商家信息不完整、失效或可能不准确的,爱搜鞋可不予通过认证。  
(二)为保障商家认证信息的持续真实有效,爱搜鞋可对已通过认证的商家信息进行复核。如提供任何违法,无效的信息,给爱搜鞋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账户使用】当用户按照本网站的流程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用户可获得本网站账户的使用权并成为爱搜鞋平台用户。用户可以设置或修改账户密码。用户对自己的账户和密码的安全负责。除非有法律规定或司法裁定,且征得爱搜鞋平台的同意,否则,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赠与。如发现任何人不当使用用户账户或有任何其他可能危及用户账户安全的情形时,用户应当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爱搜鞋平台,要求爱搜鞋平台暂停相关服务。 爱搜鞋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账户。如有证据证明用户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账户的情形,爱搜鞋平台可注销账户并拒绝提供服务措施,如给爱搜鞋平台及其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用户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信息发布】商家不得发布如下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的;
(五)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六)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七)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九)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十)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一)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十二)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社会公德或根据爱搜鞋平台相关协议等不适合在爱搜鞋平台上发布的。
一经发现有如上情形,爱搜鞋平台有权立即删除或做其他相关处理。如有必要,爱搜鞋平台有权对账户做冻结、封禁处理。

第十五条【交易】会员应遵守爱搜鞋平台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真实交易。会员因爱搜鞋平台上的交易发生争议,可向爱搜鞋发起争议调处服务请求,爱搜鞋可视情况要求买卖双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根据《争议处理规则》处理。

第十六条【用户发布】用户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中或通过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所传送、发布的任何内容并不反映或代表,也不被视为反映或代表爱搜鞋平台的观点、立场或政策,爱搜鞋平台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七条【发布规则】用户须对利用爱搜鞋账户或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传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无害性、准确性、有效性等全权负责,与用户传播的信息相关的任何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与爱搜鞋平台无关。如因此给爱搜鞋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章  市场商家管理

第十八条【开店与退出】商家满足相关条件后,方可根据爱搜鞋设置的流程创建店铺或变更店铺经营主体。商家可联系爱搜鞋客服注销店铺,店铺注销前须对已达成的交易履行发货、退换货、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义务。

第十九条【信息及质量】商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信息须符合相关规定。 商家应确保其发布的商品或服务在合理期限内可以正常使用,具备其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符合包装说明上注明采用的标准等,并对其所发布产品或服务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交易履约与服务保障】用户可根据爱搜鞋平台要求及实际需求选择交易方式。 商家须履行交易或服务等承诺,包括根据爱搜鞋平台规则及其自身作出的承诺在规定和承诺期限内及时发货(特殊情形除外)等。 商家应保障买家合法权益,遵守《代发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营销】商家参加爱搜鞋营销活动须遵守《营销管理规范》或对应营销活动规则等相关规定。

第二十二条【其他用户】为尽力满足用户需求,不断提升用户体验,爱搜鞋平台可能会不时推出新的市场及服务,相应市场及服务的用户应遵守相应协议及爱搜鞋平台规则页面公示并生效的相关规则等规定。

第四章 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

第二十三条爱搜鞋平台商家的风险行为及违规行为根据爱搜鞋平台《违规处理规范》处理。

第五章 营销活动管理

第二十四条【爱搜鞋平台营销活动】商家报名及预定爱搜鞋平台营销活动的,应符合营销活动发布的营销规则或临时公告等要求,并遵守《营销管理规范》

第六章 代发管理

第二十五条爱搜鞋平台代发的风险行为及违规行为根据爱搜鞋平台《代发管理规则》处理。

第七章 知识产权声明

第二十六条【用户权利】除非另有约定,用户通过爱搜鞋平台发布的用户内容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他法律权利,归用户或用户的许可方所有。用户同意或者确保实际权利人同意:
(1)将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中或通过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所传送、发布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视频、图文),授予爱搜鞋平台在全球范围内、免费的、非独家的、可转授权的使用,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当前或其他网站、应用程序、产品或终端设备等,并授权爱搜鞋平台对相应内容可进行修改、复制、改编、翻译、汇编或制作衍生产品。
(2)用户同意授权爱搜鞋平台以公司名义或委托第三方对侵犯用户上传发布的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维权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平台权利】 除另有特别声明外,爱搜鞋平台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时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均归爱搜鞋平台所有。

第二十八条【平台权利】 爱搜鞋平台在本协议项下的服务中所涉及的图形、文字或其组成,以及其他爱搜鞋标志及产品、服务名称等,其著作权或商标权归爱搜鞋平台所有。未经爱搜鞋平台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以上标识以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作其他处理。

第八章 服务的变更、中断、终止

第二十九条【服务变更中断终止】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爱搜鞋平台有权变更、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的免费或付费服务,而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1)根据法律规定用户必须提交真实信息,而用户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的;
(2)用户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及本协议规定的;
(3)出于行政机关的要求的; 其他必要的情形。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条【纠纷管辖】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和纠纷的处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用户和爱搜鞋平台发生纠纷,双方应友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用户同意将纠纷提交至成都爱搜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所地法院管辖。

第三十一条本规则于2019年5月6日首次生效,于2021年05月10日最新修订。

第三十二条爱搜鞋平台规则中的“以上”,包含本数;爱搜鞋平台规则中的“以下”,不包含本数。

第三十三条爱搜鞋平台规则中的“天”,以24小时计算。

附录定义

1.用户,指爱搜鞋平台各项服务的使用者。用户无需注册,即可浏览爱搜鞋平台相关信息。
2.会员,指与爱搜鞋平台完成登录的用户,包括平等民事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3.买家,指在爱搜鞋平台上下单商品或服务的会员。
4.商家,指在爱搜鞋平台上成功创建店铺并从事商品销售或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会员。
5.其他相关者,指与爱搜鞋平台用户有一定关联关系的个体或组织,如知识产权权利人、供销平台用户、服务市场用户、内容创作者及机构等。
6.爱搜鞋,爱搜鞋平台经营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爱搜鞋经营者成都爱搜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7.知识产权权利人,指依法拥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